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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代理人:许晓燕律师

审理法院: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1)苏0585民初2177号

一、案情简介

原告某材料公司长期向被告供应水泥、砂石、砖块等建材,双方交易真实有效。2020年5月4日,被告就欠付货款出具欠条,确认欠款金额为42946元。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始终拖延拒不支付,导致原告资金周转受到影响。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原告委托我方提起诉讼。

二、原告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货款42946元;

2.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律师代理工作

接受委托后,律师迅速开展全流程代理工作:

1. 固定核心证据:全面整理欠条、全部送货单、验收记录、交易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买卖关系、供货事实及欠款金额。

2. 规范诉讼请求:结合法律规定,将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依法调整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保诉求合法、合理、可支持。

3. 庭审精准陈述:庭审中完整陈述交易经过、欠款事实及催款过程,提交全部证据并逐项说明。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律师依法请求法院缺席审理。

4. 高效推进程序:全程跟进立案、送达、开庭、判决流程,及时与法院沟通案件进度,用最短时间帮助当事人实现债权。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2946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本案实现全额胜诉。

五、律师提示

企业在商事交易中,务必保留好合同、送货单、验收单、对账单、欠条等关键凭证。遇到货款拖欠,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固定证据、提起诉讼,依法追回欠款,维护企业资金安全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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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燕 律师|北京中银(昆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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