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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胜诉案例

代理人:许晓燕 北京中银(昆山)律师事务所

审理法院: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4)苏0582民初8672号

一、案情简介

原告物流公司通过货运平台委托被告物流公司运输设备,被告在运输途中因货物固定不当、捆绑不牢导致设备滑落损坏。原告已按生效判决向托运方赔偿货损,并支付鉴定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原告多次向被告追偿未果。

二、原告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86536.13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律师代理核心工作

1. 梳理全案证据链:全面整理运输协议、事故现场照片、生效判决书、鉴定意见书、付款凭证、律师费合同及发票等材料,完整证明货损事实、损失金额及原告已实际赔付。

2. 精准界定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及双方运输协议,明确被告作为实际承运人,对运输途中货物毁损负有法定赔偿义务;有力驳斥被告“包装不当、责任自负”的抗辩理由。

3. 严谨核算合理损失,区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明确货损、鉴定费属于追偿范围,结合合同约定与裁判规则,提出合法、合理的诉讼主张。

4. 庭审高效专业对抗:庭审中围绕货损原因、责任比例、损失范围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以事实与法律为依据,促使法院采纳我方核心观点,支持主要诉请。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未尽安全运输义务,判令承担80%赔偿责任,赔偿原告59494元。

原告核心追偿诉求获得法院支持,成功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五、律师提示

货运平台接单形成的运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实际承运人对货物安全负有全程保障义务。因运输不当造成货损,委托人在赔付托运方后,有权依法向违约承运人追偿。遇到运输货损纠纷,应及时固定协议、照片、鉴定、判决、付款等证据,委托专业律师高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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